國內差旅費(交通、住宿、誤餐費)
能核銷的只能是以學校(雲林高鐵站、斗南、斗六火車站)爲起點或終點。
老師
需要依序完成以下3步驟:
- 調課
- 申請老師的差勤
- 印領清冊/差旅費
1. 調課
- 到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登入老師帳號密碼 >「課程服務」>「課程調補課申請」>選擇原上課日期並選擇要調課的時間
- 可以利用教室使用時間表查詢可用的教室
- 挑選好時間並送出
2. 申請老師的差勤
- 若時間上與老師的上課時間衝突,請先向老師確認調課事宜。
- 需先跟老師確定好出差日期,如需要先行前往目的地住宿或延後一天回來,必須在請假日內才能申請經費。
- 到「學校網頁 > 教師 > 行政資源 > 差勤線上簽核系統」並登入老師的帳號。
- 在上方點選「差勤」,再於左上點選「差假申請」> 「國內出差申請單」。
- 各部分如實填寫。
- 「經費來源」依要使用的計劃勾選。
- 若是使用「學校經費」的話要附上簽呈電子檔給系辦。
- 「出差起訖時間」只承認「1日0時」,不足1日的無法通過。
- 「出差事由」記得要填上理由。
- 「經費來源」依要使用的計劃勾選。
- 有時會有顯示錯誤,請先在「是否學術歷程」切換一下「是/否」。
- 一般出差(如會面老師)的話填「否」即可。
- 申請經費時需要將以下請假流程通過證明附上。
1. 點擊「檢視」 > 「列印」
3. 印領清冊/差旅費
以下以使用科技部計劃經費爲例。
- 到「主計室-網路請購系統(老師)」。
- 按「新增請購」。
- 選「印領清冊/差旅費」、「國內差旅費」,按「下一步」。
- 填寫「用途說明」,若是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必須要寫上,後面雜費才可核銷。
- 例如【111B1-056】肌力/肌耐力增強型動力外骨骼,參加資訊教育學門專題研究計畫成果發表會(人事室出差事由),擔任計畫共同主持人並發表成果。
- 若老師有提早出發或是延後回程都可以報交通費。例如:27~30的研討會,老師選擇26號先去31號回程是OK的,若有此情形需要特別註記在「用途說明」內。
- 選擇「計劃編號」。
- 選擇「經費用途」。
- 通常是使用業務費進行核銷。
- 依序填入下方的「身份證號」、「姓名」等。若有多天,則各天要分開填寫。
- 「身份證號」填老師校內編號B32008。
- 「單位」填電子工程。
- 「職稱」填教授。
- 「職等」填簡任。
- 「起末地點」其中一方只能爲學校(如斗六、斗南車站或雲林高鐵)。即使車票上不是學校。
- 「工作紀要」照實填寫。
- 如:參加研討會。
- 如:拜訪廠商。
- 「交通費」及「住宿費」等照實填寫。
- 「住宿費」有上限,目前爲一天最多核銷$2000,即使收據上的金額大於$2000也只能填$2000。實際金額可能會變,最好向系辦或主計室確認。
- 開車費用以台鐵方式計算
- 「雜費」可以最多填$400,主計室的審核標準:老師是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,於研討會期間的必要支出。若是旁聽研討會則不予核銷雜費。
- 含:影印費用,電話費支出....
- 不含:飲食費...
- 必須要在研討會期間才可以報領雜費
- 點擊「編輯代墊人」,點擊「詳如清冊」,填入總金額(含可以核銷的交通費、住宿費及雜費)。
- 存入並列印「一般出差報告表」。
- 附上收據後送系辦。
若出差目的是與特定老師會面,則需附上該老師確實存在與任職的證明。例如列印校該系的師資名單頁面,頁面上需要有學校及該師名稱。
學生/助理/工讀生
- 要核銷者需要擁有某項計劃的助理身份。
- 到「主計室-下載專區」下載「助理人員出差單(助理人員執行專案研究計劃出差單)」。
- 各項資料照實填寫。
- 出差人簽名後附上票根收據送系辦蓋章。沒有實際的票根不能核銷。
業師
業師交通費核銷請見「業師」。